《廣州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近日由市水務局印發實施,其中提出,通過3年的時間,全面提升全市水環境質量。到2018年底,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達到長制久清。到2020年底,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并實現長治久清。
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
《方案》要求,加快補齊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短板,全面清理整頓“散亂污”場所,大力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強化提高排水日常管理水平,建立河涌管養長效機制,取得全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的勝利。
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00萬立方米/日。同步開展已建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工作,按時完成國家、省的有關考核任務。著力補齊污水收集轉輸管網缺口。加快推進管網建設任務,到2020年,全市新增2612公里污水管網。
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首批 48個城中村的截污納管工程;2019年底前完成第二批49個城中村的截污納管工程。
拆除河涌兩岸違法建設。全面排查黑臭河涌兩岸6米范圍內的建構筑物,2018年底前,逐一摸清權屬單位,理清違建數量,建立管理臺賬。2018年全面拆除黑臭河涌管理范圍內違法的建構筑物。2019年對有產權(含產權不全)的其他影響污水管網鋪設或河道行洪的建構筑物逐步開展拆遷安置工作。
全面禁河流網箱養魚
《方案》還提出,整頓“散亂污”場所。利用“四標四實”“大數據”“洗樓”等方式,全面開展新一輪 “散亂污”場所排查、整治工作。2018年底,涉及違法排放污水的“散亂污”場所全部停產關閉。清除養殖場魚塘等面源污染。加強畜禽養殖規范化管理,進一步督促規模化養殖場落實治污設施、實現達標排污。
在前階段關停整改非法養殖場戶的基礎上,開展禁養區畜禽養殖“回頭看”核查,嚴防死灰復燃,同時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深化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全面禁止在河流、水庫、山塘等水體進行網箱養魚和肥水養魚。對全市現有魚塘進行全面摸查、分類整治,確保排入河湖的主要水質指標不差于受納水體確定的水質目標。
有序推進管網隱患修復和錯混接整改。按照“做一片、成一片”的原則,進一步深化“洗管、洗井”,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針對存量排水管網摸查工作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和錯混接問題,系統推進全市排水管網隱患治理,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管網隱患修復和錯混接整改工作,提高現有管網的排水能力。
附件
廣州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pdf
廣州市187條黑臭水體整治進展情況.xls
廣州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
為推進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關于黑臭水體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的工作要求,加快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
104 號)和《廣東省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粵建城〔2018〕230 號),鞏固近年來我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果,全面推進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的工作要求,全面踐行黨和國家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特別是黑臭河涌治理的決策部署,在上一階段全市黑臭河涌整治工作基礎上,全面推動我市水環境綜合治理向縱深發展,著力剿滅黑臭水體,著力促進水環境的根本好轉,著力營造宜居宜業的城市水生態環境,為我市勇當“四個走在全國前列”排頭兵奠 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找準問題。充分認清“問題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深入查找排水口,從工業廢水污染、農業面源污染、排水設施隱患等方面,全面摸清導致污水溢流的每一個問題,為全面作戰提供精確的目標指向。
2. 堅持精準“打擊”。堅持“控源、截污、清淤、調水、管理”的技術路線,以“控源、截污、管理”為重點,針對每一個排水口以及導致其污水溢流的工業廢水偷排、農業面源污染等各類問題,深入研究,對癥下藥,系統制定“打擊”戰術,通過補 齊污水處理設施缺口、清理“散亂污”場所及違法排水戶、整治 農業面源污染等措施,確保整治工作精準管用。
3. 堅持敢打“硬仗”。堅決動真碰硬,以釘釘子精神,向違法建筑、“散亂污”場所、農業面源污染、基礎設施短板、城中 村截污納管等沉疴痼疾發起總攻。
(三)工作目標。
通過 3 年的時間,全面提升全市水環境質量。
到 2018 年底,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 90%,基本達到長制久清。
到 2020 年底,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并實現長制久清。
二、主要任務
加快補齊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短板,全面清理整頓“散亂污” 場所,大力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強化提高排水日常管理水平, 建立河涌管養長效機制,取得全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的勝利。
(一)以黑臭河涌治理為核心,構建完善污水收集處理系統。
1. 全面提升城鄉污水處理能力。進一步優化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布局,到 2020 年,全市新增污水處理能力 100 萬 m3/d(立方米/日)。同步開展已建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工作,按時完成國家、省的有關考核任務。(市水務局牽頭,各區政府、市水投集團負責)
2. 著力補齊污水收集轉輸管網缺口。加快推進《三年行動計劃》的管網建設任務,到2020 年,全市新增 2612 公里污水管網。(市水務局牽頭,各區政府、市水投集團負責,)
3. 持續推進城中村截污納管工作。2018 年底前,全面完成首批 48 個城中村的截污納管工程;2019 年底前完成第二批 49 個城中村的截污納管工程。(市水務局牽頭,各區政府、市水投集團負責)
4. 全面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與新型城鎮化、城鄉一體化、新農村建設規劃等相銜接,2018 年底前完成我市剩余 130 個行政村(社區)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設,實現全市 1112 個行政村(社區)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全覆蓋。(市水務局牽頭,各區政府負責)
(二)以“散亂污”場所、違法建設整治為重點,全面源頭污染源。
5. 拆除河涌兩岸違法建設。全面排查黑臭河涌兩岸6 米范圍內的建構筑物,2018 年底前,逐一摸清權屬單位,理清違建數量, 建立管理臺賬。2018 年全面拆除黑臭河涌管理范圍內違法的建構筑物。2019 年對有產權(含產權不全)的其他影響污水管網鋪設或河道行洪的建構筑物逐步開展拆遷安置工作。(市水務局、市城管委牽頭,各區政府負責)
6. 整頓“散亂污”場所。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 于印發廣州市強化“散亂污”場所清理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穗府辦函〔2018〕188 號),利用“四標四實”“大數據”“洗樓”等方式,全面開展新一輪 “散亂污”場所排查、整治工作。2018 年底,涉及違法排放污水的“散亂污”場所全部停產關閉。(市 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市環保局、水務局、城管委配合,各區政府負責)
開展村級工業集聚區摸查和清理整頓工作,研究制定村級工業集聚區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推進高質量高效益環境友好型產業園區建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局牽頭,各區政府負責)
7. 清除養殖場魚塘等面源污染。加強畜禽養殖規范化管理, 進一步督促規模化養殖場落實治污設施、實現達標排污。在前階段關停整改非法養殖場戶的基礎上,開展禁養區畜禽養殖“回頭 看”核查,嚴防死灰復燃,同時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 利用。深化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全面禁止在河流、水庫、山塘等水體進行網箱養魚和肥水養魚。對全市現有魚塘進行全面摸查、分類整治,確保排入河湖的主要水質指標不差于受納水體確定的水質目標。(市農業局牽頭,市水務局、環保局配合,各區政府負責)
(三)以河涌排水口整治為切入點,大力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
8. 深入開展摸查溯源。以河涌為單位,全面摸清黑臭河涌及其一級二級支流排水口底數,詳細登記排水口的位置坐標、權屬、口徑、屬性(污水、雨水或合流)、是否存在晴天溢流、溢流水量等信息。(各區政府負責,市水投集團配合)
針對晴天溢流以及其他非正常排水(污)口,委托專業隊伍逐個溯源,按照“主涌—一級支涌—二級支涌—邊溝邊渠—排水戶”的順序,查清污水源頭,管網隱患及錯混接情況。(中心城區由市水投集團負責,各區政府配合;其余由各區政府負責)
9. 深入系統治理。根據溯源發現的問題,由各區政府負責, 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則,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其中:對 涉及的違章建筑、違法排水戶等,由各區政府進行拆除和查處; 對管網錯混接、結構性和功能性隱患,由各區政府督促權屬單位通過應急搶險等措施實施整改;對周邊管網缺失的區域,納入各區支管完善工程,由各區政府實施。(市水務局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區政府、市水投集團負責)
10. 有序推進管網隱患修復和錯混接整改。按照“做一片、成一片”的原則,進一步深化“洗管、洗井”,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針對存量排水管網摸查工作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和錯混接問題,系統推進全市排水管網隱患治理,到 2020 年底,全面完成管網隱患修復和錯混接整改工作,提高現有管網的排水能力。(市水務局牽頭,各區政府、市水投集團負責)
11. 有序推進合流渠箱改造。按照“摸清底數、一渠一策、制定方案、分步實施”的原則,在黑臭河涌主要合流渠箱中選取試點,逐步開展改造工作。未開展整治工作的黑臭河涌,具備條件的,同步實施流域內合流渠箱的改造工作。(市水務局牽頭, 各區政府、市水投集團負責)
12. 有序推進排水單元達標創建。按照“輕重緩急、有條不 紊、做完一片、達標一片”的原則,由市水務局編制相關技術指引,各區結合排水口整治工作,試點實施排水單元達標創建工作, 逐步提高城市雨污分流比例。中心五區及黃埔區首批創建不少于25 平方公里,其余各區參照中心城區排水控規做法,完成排水單元劃分工作。(市水務局牽頭,各區政府負責)
(四)以體制改革為抓手,強化提升城市排水管理水平。
13. 著力深化公共排水設施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實施公共排水設施的統一管理,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組建廣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辦函〔2018〕68 號),2019 年 3 月底基本實現中心城區公共排水設施的統一管理,非中心城區參照中心城區,以區為單位統一管理屬地公共排水設施,確保公共排水管網管理全覆蓋、養護無遺漏。(市水務局牽頭,市水投集團、各區政府負責)
14. 著力推動污泥干化減量焚燒工作。加快污泥干化減量設施改造進度,已建成項目的盡快投產運作,切實發揮減量效能和示范效應。積極推動污泥焚燒處理處置,通過社會服務與政府自建相結合的方式,確保污泥處理處置穩定可靠。(市水務局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市水投集團、各區政府負責)
15. 著力強化水環境執法力度。出臺《排水戶整治工作指引》《典型違法排水行為查處指引》,嚴厲查處違法排水戶。按照涌邊—市政道路—內街內巷的順序,重點排查生活、餐飲、沉淀物、有毒有害等各類排水戶的排水現狀,對淤積堵塞排水設施、大排檔(農家樂)沿河違法經營、未按要求設置污水預處理設施、自建污水設施未達標排放等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市水務局、環保局牽頭,各區政府負責)
16. 著力增強排水戶日常管理水平。樹立“用水戶即排水
戶”的管理理念,以排水許可為抓手,切實加強許可審批及證后監管,對排水戶的名稱、性質、用水量、污水接入管網等情況進行建檔管理。對于醫療機構、工業企業等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全面落實排污許可,排污監管工作落實全覆蓋。健全違法排水行為舉報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共同監督督促排水戶自覺規范排水。(市水務局、環保局牽頭,各區政府負責)
17. 著力加強智慧排水信息化平臺及系統建設。在現有排水信息化系統的基礎上,融合“互聯網+”,構建“排水戶—污水接駁井—污水收集轉輸系統—污水處理設施—污水達標排放”全流程實時監控管理系統,以及公共排水設施“一張圖”管理系統。進一步完善排水設施巡檢 APP、排水戶巡檢 APP、農村污水巡檢 APP 以及河長巡河 APP,建立全覆蓋、可追溯的信息化管理體系。(市水務局負責,各區政府、市水投集團配合)
(五)以水質提升為核心,建立健全河涌日常管養機制。
18. 及時開展內源污染治理。在河涌截污工程完成后,加快實施內源污染治理及底泥清淤,按相關要求對底泥進行安全處置。(市水務局牽頭,各區政府負責)
19. 落實經費及人員。配備專職人員,保障治理運行經費, 強化政府監督考核,切實解決河岸、河面等垃圾問題。(市城管委牽頭,市林業和園林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各區政府負責)
20. 加強河岸、河面等垃圾日常管理。針對日常保潔薄弱區域,加大巡查保潔力度和頻次,對發現的河涌漂浮物和兩岸生活垃圾等,及時完成清理。建立健全垃圾轉運體系,確保沿河生活垃圾按相關要求及時轉運并得到安全處理處置。(市城管委牽頭, 各區政府負責)
三、建立長效機制
(一)嚴格落實河長制、湖長制。
按照中央、省委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的有關要求,將全市劃分為 9 大流域,2018 年底前全面落實每條黑臭水體的“流域河長(市級河長)、區級河長、鎮街級河長、村居級河長”四 級河長、湖長。各級河長湖長要切實履行責任,加強統籌謀劃, 調動各部門和相關區域密切配合,協調聯動,按照黑臭水體治理時限要求,確保黑臭水體治理到位。(市河長辦牽頭,各區河長辦落實)
加強巡河管理。各級河長要按照巡河要求,認真開展巡河,尤其河涌周邊的鎮街級、村居級河長,要全程徒步巡河,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將河涌管理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要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全面整治流域內散亂污場所、拆除管理范圍內違法建筑,從源頭控制污染物進入水體。(市河長辦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城管委、市農業局配合,各區政府落實)
(二)建立并嚴格實施“三個一”制度。
建立實施黑臭水體“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臺賬” “一河(湖)一評估”“三個一”制度,確保完成黑臭水體治理任務。“一河(湖)一策”,按照“發現一個,治理一個”的要求,對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的要求,明確每條黑臭水體治理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時間節點、責任主體。“一河(湖) 一臺賬”,建立黑臭水體治理工作臺賬,詳細記錄治理進展,分析研判治理效果,及時把握治理動態。“一河(湖)一評估”,按照住建部、生態環境部黑臭水體“初見成效”和“長制久清”的 要求,嚴格落實工程竣工驗收、公眾評議、水質監測、政策機制建設等檢查環節和要求。(市水務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城管委、市農業局配合,各區政府落實)
四、強化監督檢查
(一)開展下沉督導。
借鑒生態環境部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督查、交辦、巡查、約 談、專項督察”五步工作方法,針對治水、治違難度大、壓力大、問題多的區域開展專項督導,形成“問責追責一個,震懾警示一片”效應,督促領導干部模范踐行忠誠干凈擔當,推動領導干部對責任的清醒、對權力的敬畏、對事業的忠誠、對人民的擔當, 確保治水、治違等重大部署落地見效。
(二)定期開展水質監測。
定期對列入全市整治清單的黑臭水體開展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氧化還原電位等指標的水質監測,定量監測水質變化, 實施掌握整治成效。并根據水質變化及監測點位,精準找出污染原因,達到精準治污的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現有河長制體制框架下,統籌推進全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市河長辦負責黑臭水體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穩步推進。進一步發揮市水環境整治聯席會議的協調作用,及時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的問題。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意識,嚴格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格局。各區要認真落實屬地水環境治理的具體工作, 及時解決推進過程中的實際問題。
(二)全力保障資金落實到位。
市、區財政及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水務部門配合,完善黑臭水體整治投入機制,建立健全多渠道籌資機制;根據實施進度, 分年度落實,全力保障治理所需資金。
(三)強化屬地政府主體責任。
根據上級有關工作部署,屬地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的第一責任人。各區要在已排查出黑臭河涌基礎上,全面復核黑臭水體底數,實行黑臭水體清單增補機制,發現一條、增補一條、整治一條。黑臭水體整治要登記造冊、掛圖作戰,切實做到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實行掛號、報結和銷號制度。市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 共同推進黑臭水體剿滅行動。
(四)嚴刑重罰震懾環境違法者。
環保、水務部門在執法檢查時,發現違法行為明顯涉嫌犯罪的,應按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 310 號)等相關法規要求,及時將案件線索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處理,收集并妥善保存涉案相關證據資料。對環境造成嚴重破壞,需進行生態修復的,水務、環保部門應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有關規定,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鑒定評估、修復方案編制等工作,督促賠償義務人履行賠償責任。要通過查處一批環境違法案件、推動審判一批違法人員,對全市環境違法人員起到震懾作用。
(五)健全考核監督問責體系。
每半年對各責任單位進行考核。對于交辦問題辦理嚴重滯后的,適時進行約談;對約談后仍整改不力的,按照我市水環境治理責任追究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
(六)強化媒體輿論監督力度。
在報紙、電視等媒體全面公開黑臭河涌名錄、責任人及整改達標期限等信息,每季度公布違法建設、散亂污場所及違法排水戶整治情況,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監督;適時曝光治水工作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充分利用新媒體,采取線上宣傳與線下活動相結合的方式,繼續深入發動群眾,營造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共同監督、共同保護河涌的良好氛圍。
來源:中國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