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關于加強污水管網建設與管理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水務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關于加強污水管網建設與管理的工作方案
污水收集管網是城市重要的基礎設施,是提高污水處理效率、提升水環境質量的關鍵。為貫徹落實《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我市水務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深發〔2012〕1號),盡快扭轉當前我市污水管網建設滯后、建設質量及運行管理水平不高的不利局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深圳市排水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握特區一體化發展的機遇,圍繞《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和《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總體目標和部署,把污水管網建設與管理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遵循“理順建設體制與增強責任心相統一,解決當前突出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償還歷史欠賬與杜絕新增錯接亂排相同步,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并重”的原則,通過理順體制、加大投入、簡化流程、加強監管,進一步提高管網規劃建設系統性,大幅提高污水管網建設質量與管理水平,構建與現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污水收集運行體系。
(二)工作目標。力爭通過5到10年努力,建成用戶—支管—次干管—主干管—污水處理廠的路徑完整、接駁順暢、運轉高效的污水收集體系。到2012年底,新建污水管道300公里,基本實現污水處理廠正常負荷運行;到2015年,新建污水管道1200公里,全市污水管網覆蓋率達到60%以上,雨污分流率達到40%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中心城區達95%,其他區域達80%;到2020年,累計新建污水管網2500公里,基本完成污水支管網建設,全市污水管網覆蓋率和雨污分流率均達80%以上。
二、工作原則
(一)合力推動。市水務局作為主管部門,承擔污水管網建設的統籌、協調、監管、考核責任;原特區外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原特區外各區)作為實施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轄區內污水管網建設與運營管理;市水務集團公司作為原特區內排水設施特許經營單位,承擔特許經營范圍內污水管網建設與運營管理責任;市發展改革、財政、規劃國土、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范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合力推動污水管網建設與管理工作提速、提效。
(二)加大投入。污水管網建設堅持以財政投入為主、社會投資為輔。根據第四輪市區政府投資事權劃分實施方案,原特區外污水管網建設由市財政投資,原特區內特許經營范圍內的污水管網建設由市水務集團公司投資。市財政要多方籌措資金,不斷加大污水管網建設投入,重點解決原特區外污水管網建設投入不足的問題,認真貫徹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市總體實施方案,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市水務集團應加大投入,不斷完善原特區內污水收集系統。因城市更新、片區規劃功能調整等影響現有污水管網系統正常運行的,項目實施過程中,應配套完善污水管網系統,明確責任主體及資金來源,確保受影響的污水管網系統改造完善工程與項目同步實施。
(三)規劃先行。按照特區一體化發展要求和城市總體規劃,結合新區開發、城市更新和道路建設等規劃、計劃,進一步完善我市排水管網專項規劃,深化規劃成果,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可實施性,并通過行政手段確保其剛性。同時,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污水排放和治理等情況,按照輕重緩急,及時制定切實可行的污水管網建設年度實施計劃,逐年推進工作目標的實現。
(四)接駁優先。全面梳理現狀管網,優先實施污水接駁工程,打通關鍵節點,盤活現有存量。力爭通過3年的時間,基本完成現狀污水管網接駁和完善工作,使已建成污水管網全部組網運行,有效提高污水收集處理效率,充分發揮污水處理廠的減排效益。
(五)加強監管。加強對污水管網項目建設的各環節、全過程的質量控制,更好發揮監理監督作用,著力強化對管材供應、閉水試驗、管溝回填等關鍵環節及隱蔽工程驗收的監控,確保污水管網建設質量。深化排水管網市場化運營工作,加強運營質量考核,提升污水管網管養維護水平。加強源頭管理,嚴格依法實施排水許可制度,確保新建設施全部實現雨污分流。
三、工作任務
(一)完善排水專業規劃。市規劃國土委根據城市規劃修編情況及時啟動排水管網專項規劃的修編工作,充分發揮規劃的先導、統籌作用。
(二)編制污水管網建設完善規劃。原特區外各區要全面調查梳理區域污水管網現狀,進行系統性分析,科學確定建設目標,合理制定污水管網建設時序。在2013年底前,市水務局牽頭完成污水管網建設完善規劃編制工作,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制定出臺全市污水管網項目三年(2013—2015)建設計劃,并結合項目建設動態及資金計劃情況編制年度建設計劃。
(三)加強項目統籌。市水務局統籌完善覆蓋規劃—立項—設計—建設—驗收—移交運營—后評估的全過程的污水管網建設管理統一協調機制,編制污水管網建設指引,明確污水管網建設參與單位的責任與義務,統一建設標準,規范建設管理程序。
(四)建立項目投資審批協調機制。各區各部門在組織實施污水管網項目或配套有污水管網的項目時,應征求市水務局意見。市水務局會同項目組織實施單位對項目建議書及初步設計進行技術評審,加強項目與規劃及現狀管網合理協調,同步實施現狀排污口的完善接駁,確保污水管網項目系統性。市發展改革委應結合技術評審意見及年度投資計劃審核污水管網項目(或涉及污水管網建設的項目),同時將審核結果抄送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委組織實施或審批配備污水管網的市政道路項目,應確保污水管網與市政道路同時設計、同時實施、同時投入使用,避免重復建設。
(五)優先安排接駁工程。各區應在2012年底前完成現狀管網梳理調查,摸清斷頭管、干支管、新舊管及排污口接駁不到位的情況,在此基礎上分年度、分片區組織實施污水管網接駁工程,盤活現狀管網,充分發揮現有污水收集處理系統效益。市發展改革委在編制年度政府投資計劃時,優先安排資金專項用于污水管網接駁工程。市財政委、市水務局在市水務發展專項資金中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萬元,專項用于工程量小、見效快、投資規模在30萬元以下的零星接駁工程,直接由排水管網運營單位組織實施。市水務局負責制定零星接駁工程建設管理辦法。
(六)保障建設資金供給。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委要優先安排符合相關規劃和計劃的污水管網項目建設資金,及時下達投資計劃,按時劃撥建設資金。市水務集團等其他建設主體應嚴格按照建設計劃保證污水管網建設資金落實,確保項目按期實施。
(七)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研究制定加強污水管網項目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相關措施,加強工程監理,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和項目移交。各區作為污水管網項目實施責任主體,對工程質量及安全全面負責,嚴把工程質量關,重點監控管材供應、管溝回填、閉水試驗等關鍵環節。
1.建立綜合考核機制。市水務局牽頭,會同市住房建設局及原特區外各區對污水管網項目勘察、設計、監理、管材供應、施工、檢測等相關單位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抄送相關監管部門,并作為后續同類項目招標評分及定標因素之一。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后果的,相關監管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2.實行工程監理統一招標。市水務局會同原特區外各區按片區統一招標確定污水管網項目監理單位,在項目立項后,由建設單位與各片區監理單位簽訂全過程監理合同,實施項目監理。
3.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區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污水管網建設監督管理。市住房建設局綜合分析相關情況,每半年向市污水管網建設聯席會議專題匯報。
4.加強管材供應管理。污水管網項目主要管材由區水務主管部門采用甲供或推薦品牌的方式供應,建設、監理單位必須認真核對進場管材與廠方提供的各類合格證明,并實施必要的駐廠監造,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設計要求使用合格的管材,嚴禁使用不合格管材或以次充好。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應加強管材質量抽查。市水務局會同市住房建設局研究制定管材質量綜合管理辦法,報市政府批準后發布實施。
5.全面推行管道內窺檢測。市水務局會同原特區外各區統一招標確定各片區污水管網項目管道內窺檢測單位,或通過單一來源談判委托排水管網運營單位,全面實施新建污水管網項目內窺檢測。經內窺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相關檢測費用在項目總概算中列支。
6.進一步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建設單位應結合污水管網工程特點,在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中,明確約定相關管材供應、檢驗檢測、驗收移交、竣工決算、保質保修等要求,嚴格執行合同。
7.規范設計變更及竣工圖編制。區水務主管部門應全程跟蹤污水管網項目建設,設計變更方案須經區水務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應嚴格規范竣工圖編制,逐步推行第三方復核編制竣工圖制度。
(八)嚴格驗收移交程序。市水務局負責研究制定污水管網移交程序和要求,相關驗收必須有排水管網運營單位參加。
1.規范驗收移交決算。明確污水管網建成并通過必要的功能性檢驗后,方可進行工程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排水管網運營單位原則上應在驗收合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接管,未經排水管網運營單位接管的,不得進行工程決算。建設單位負責驗收移交決算的具體工作。市交通運輸委組織實施的配備污水管網的市政道路項目參照上述要求執行,落實道路、管網同步驗收交接。
2.加快已建管網移交運營。原特區外各區應制定方案、落實資金,明確責任單位,著力解決已建成未移交的污水管網修復整改、清淤疏通等歷史遺留問題,在2013年底前完成移交工作,確保已建成污水管網發揮應有功效。對具備市政功能的“三不管”污水管網,由市水務局會同各區研究制定整改移交工作方案,各區水務主管部門組織完成整改后,移交排水管網運營單位管養。各區應根據管網移交情況同步完善GIS系統,對竣工資料未錄入GIS系統的污水管網不予核撥運營費用,并強化管網日常運管質量考核。
(九)繼續推進排水管網清源行動。按照全市新一輪排水管網清源行動工作部署,由市水務局會同市相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年度工作任務、投資額度及資金來源。小區排水管網清源改造項目由各區組織實施,市水務局組織達標驗收。
(十)強化行政審批和執法監督。加強源頭管理,市人居環境委要加強對工業廢水排放的監管,嚴禁不達標的工業廢水進入市政排水管道。各職能部門加強溝通協作,進一步強化部門間相關信息交流共享,對于污水出路及接駁管建設主體未明確的建設項目,環保部門不得審批通過其環境影響評價,以杜絕新增污水口及雨污錯接亂排現象。水務主管部門嚴格實施排水許可制度,落實許可后日常監管,強化執法監督,切實糾正錯接亂排現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全市污水管網建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審議污水管網建設規劃和實施計劃,部署污水管網建設年度任務,協調解決管網建設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和檢查考核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聯席會議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水務局局長為第二召集人,聯席會議成員包括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委、規劃國土委、交通運輸委、人居環境委、監察局、住房建設局、水務局、審計局、工務署等部門和各區政府負責人,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為轄區污水管網建設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各相關單位應明確責任領導,指定責任處室。各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務,建立“定人、定責、定時”的責任體系,保質保量地完成污水管網建設管理任務。污水管網建設納入市政府績效評估體系,定期對各區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建立涵蓋工程質量、建成長度、移交使用情況及污水處理廠進廠水質水量、污染物減排量等為重點的考核指標體系。
(三)建立保障機制。針對投資建設體制和工程特點,簡化、優化污水管網項目建設有關審批程序,標底審核、施工招標、施工報建、安全監督、決算審計等工作經市相關職能部門授權后,由各區相應職能部門負責,并報市級部門備案;環境影響評價及水土保持方案以報告表形式進行,由各區相應部門負責審批;規劃國土部門可出具規劃復函代替工程規劃許可。市發展改革及財政部門應及時下達劃撥建設管理資金。各相關職能部門研究減免財政投資建設污水管網項目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原特區外各區要從人員、經費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配備相對穩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保障前期工作經費。
(四)健全督辦機制。市政府督查室要開展專項督查督辦,市監察局要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對于推諉扯皮、玩忽職守、措施不到位造成目標任務不能完成的單位和個人,要實施嚴格的責任追究,確保任務落實。
(五)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建立污水管網項目月報制度,原特區外各區指定專人定期報送工作動態、工程進展及存在問題和經驗建議。市水務局匯總后協調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并定期通報。